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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余东明 张海燕
7月6日下午,记者从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获悉,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多起物流企业安全事故案件,为此,闵行区检察院联合区交通委发布《上海市闵行区物流企业安全生产合规指引》(以下简称《合规指引》),并通报涉物流企业典型案例,该《合规指引》是全市首个物流企业安全生产合规指引。
《合规指引》指出,物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合规管理应遵循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方针,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。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预防为先、教育为本、规范化管理,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。
《合规指引》强调物流企业应当在“防”“管”“治”三方面下功夫,在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工艺、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,着重监督修订相应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,确保其适宜性和有效性;需建立、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,实行“横向到边,纵向到底”的安全综合治理措施;企业合规管理部门应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明确的协作交流机制,加强协调配合,在与业务部门、其他监督部门分工协作方面形成管理合力,确保各业务系统合规运营。
“风险即危险,隐患即事故,坚持‘防未病’才能‘治未然’。”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曹化说,“我们希望通过《合规指引》的发布,为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更具操作性的规范指引,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,防范安全事故发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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